DNA鉴定中心亲子鉴定类型有哪些?随着科技的发展,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,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。由于自由化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,伦理的轻视,人生的生活方式等变化,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,大部分是丈夫怀疑孩子是否亲生,还有的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,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真正父亲是谁,怀着孕就提出鉴定,如果父母血液、毛发、唾液、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子鉴定。那么,DNA鉴定中心能做亲子鉴定类型有哪些呢?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,如下:
亲子鉴定按目的主要分为两类: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。
一、个人亲子鉴定,也叫隐私亲子鉴定,主要见于以下情形:
1、怀疑子女不是亲生;
2、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儿;
3、失散的家庭成员认亲。
二、司法亲子鉴定主要见于一下情形:
1、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;
2、强奸犯的认定;
3.、认领被拐卖儿童;
4、未婚先育落户,超生落户、无法提供出生证明;
5、遇难者(空难、海啸等)身份无法辨认;
6、抚养权纠纷。
三、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亲子鉴定
一般来说包含如下情况:
1、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,可以准许亲子鉴定;
2、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作亲子鉴定的应准许;
3、子女已长大成年,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,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,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。
4、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作亲子鉴定,另一方拒绝的,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;
另外,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,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