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是怎么规定亲子鉴定的?案例:2012年,36岁的张华与同单位的苏玲登记结婚,张华和苏玲都是离异,张华比苏玲大10岁,但是张华有一个孩子而苏玲没有。第二年小孩莉莉出生,随着时间的推移,张华越来越发现小孩长的不像自己,而且听别人说:老婆生活不检点,以前经常出入酒吧,歌厅,异性朋友比较多。于是抱着怀疑的态度,2014年1月,张华带莉莉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,发现两人果然无血缘关系。于是向法院起诉,请求判令与苏玲离婚,并要求对莉莉进行亲子鉴定,同时苏玲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共12万元。苏玲同意离婚并抚养莉莉,但否认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,并以“会伤害孩子”为由,坚决不同意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,同时拒绝张华的索赔请求。
2014年底,张华第三次提出再审申请,经省高院裁决,其婚后财产纠纷案再次开庭,2015年,一审判决苏玲一次性返还张华抚养费3.6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,二审维持原判。法院最终的判决让张华如愿讨回了公道。